随着我国零售药店的放开审批及农村“两网”建设步伐的加快,零售药店开办的数量越来越多,资源布局也越来越合理,药品质量和药店经营水平越来越高,这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购药,而且患者也省去了过去那种为了看个头疼脑热等小病,就到医院挂号、就诊、进行繁多的检查、划价取药等不便,既节省了患者的时间,又节约了花费。因此“大病去医院,小病进药店”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
然而,作为零售药店,要想立足社会,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发展,就必须改变那种与顾客之间只有买卖关系的单纯销售模式,应从顾客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药学服务。笔者认为,药店开展药学服务,既是一种社会责任,又是一种经营策略。
药学服务对于药店的经营和发展举足轻重,多数药店已经或开始认识到这一点,但从目前药店的总体情况看,药学服务在相当一部分药店还没有开展或开展得并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药店聘用的药师长期不在岗现象严重;部分药店虽然药师能坚持在岗,但多为年老体弱、知识老化、对新的药学知识不了解也不愿学习的离退休药师。这样的药师根本不可能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药学服务,顾客也根本不买他们的账。因此,药店若想长期发展,必须拥有自己的药师,而且药师的知识水平要不断更新。
部分药店缺乏长远的经营观念,采取急功近利的短期经营行为,用不正当的手段误导、欺骗顾客,让顾客购买一些与自身疾病无关的药品或保健品,从中赚取昧心钱;更有甚者,一些药师为了从药品销售额中多提成,打着药学服务的幌子,也昧着良心去“忽悠”顾客,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药店内部的业务培训流于形式。多数药店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本来就不高,店内又长期不组织业务培训,连基本的感冒病因都搞不清,人体的正常血压是多少这些基础知识都不知道,这样的药店如何谈得上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俗话说“打铁先需自身硬”,药店应将店员的业务培训当成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常抓不放,并要实行优胜劣汰,如此,才能为顾客提供真正优质的药学服务。得到了顾客的认可,药店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获得长足的发展。
总之,药店必须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和经营环境,认真研究和制定适合于自己药店的药学服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强化职工的业务培训,真正把药店打造成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科学的顾客满意药店。
(江守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