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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不是目的,希望有类似行为的行业协会、企业能够警醒。”该人士说。
当事的药品零售企业当然要为自己的盲目行为负责,而成都市医药商会更是难辞其咎,其不顾一切的“牵头”行为引领着众多企业走上了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道路。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医药流通研究中心主任代航认为,“企业面临多方压力的痛苦可以理解,但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行业协会的‘乱作为’助长了不良风气。”
一位业内人士则直言,近几年,有不少行业协会、商会或脱胎于政府行政机关,或从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剥离而来,其人员长期养成的机关思维定式使其习惯于行使“行政”职能,越俎代庖成为一种“理所当然”,串通定价却不知违法也就自然而然。
那么,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该如何进行职能定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朱长浩认为,“协会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督促会员自律、助其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企业与政府、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3:理性竞争
“利好政策少、市场环境差,物价又上涨,我们的各项经营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企业承受着多重压力,真是举步维艰啊!”一位药品零售企业的老总这样形容他目前的处境,在一声长长的叹息之后,他对成都市多家药品零售企业的串通定价行为表示“不足为怪”。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几年来,为确保百姓安全用药,抗菌药限售、药品分类管理等政策相继实施,这让药品零售企业失去了一部分处方药市场份额;国家推行新农合、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等举措又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药店在农村及城市社区市场的空间。而平价的战火燎原、多元化经营的遍地开花,使得空间异常狭小的市场也是硝烟弥漫。同行间的你争我夺让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者们疲惫不堪,在苦寻出路的时候,往往有意无意忽略了亮在路前方的红灯。
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了解到,近几年,四川省药品零售市场的价格竞争一直没有休战过,纵然是两败俱伤,也要拼个你死我活。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串通定价前,成都市一些药店曾将一部分药品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涉嫌不正当竞争,但受到影响的有关企业并没有向相关部门举报,而是自行串通统一了几种药品的市场价格。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张建兴律师说:“想通过价格同盟的方式来达到谋求本团体相关利益者利益的目的,若在此过程中涉及价格垄断或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理应受到处罚;串通定价从法律上说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规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他认为,药品零售企业应摒弃不正当竞争方式,通过合法途径来谋求自身的发展。
“这件事给我们的警示是,违法违规的事情不能想更不能做。”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帅表示,违反市场规律的经营行为只能带来短期利益,曾经的“采购联盟”瓦解就是前车之鉴。“企业还是要苦练内功,降低经营成本才是正道。”许帅说。
另据记者了解,虽然还未与四川省物价局对上话,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对此事非常关注,将进一步了解事情原委,然后将采取相应措施,敦促药品零售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该人士希望相关行业协会或商会正确发挥作用,药品零售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代航也认为,“企业活跃于市场的前提是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对消费者有利的,对市场竞争有益的行为都应该提倡。只有这样,才能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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