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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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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三条  中药材的种植、采集和饲养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对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流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一百零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一百零六条  本法自200112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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