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十七大”)胜利召开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报告中,“民生主题”首次被作为独立章节写入报告里:“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其中提到,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20个字掷地有声,让人不禁对未来充满憧憬。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胡锦涛在报告中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其中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最近几年,我国积极构建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已开始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从今年10月1日起,北京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全面推行,原来没有医疗保险的60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超出部分将由保险基金报销60%;学生和儿童超过650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报销累计的上限高达17万元。这是北京在构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过程中又迈出的一大步。与此同时,全国79个城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8月份启动了试点,2010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在未实行城镇医保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样为农民健康撑起保护伞。卫生部在10月18日召开的“民生与和谐社会”集体专题采访中公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国家启动了以政府筹资为主,个人少量缴费,农民自愿参加,重点提供大病保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到2007年6月底,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已达到2429个,占全国总县数的84.9%;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7.2亿人,占全国农村居民的82.8%,参合率达到85.9%。4年来,享受医疗补助的农民累计达到6.37亿人(次),补助费用累计达到377.31亿元。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在5年内投资217亿元,全面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卫生部等部门启动了“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医生到农村提供医疗服务,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透露,明年这项制度将基本上覆盖到所有的县,而且还将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水平,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与此同时, 从1998年开始,在改变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而建立起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10年的努力,也已经覆盖了1.7亿职工。高强透露,2003年以来,政府卫生投入大幅度增加,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01年的40%上升到2005年的48%,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所占比重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05年的52%。“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医保制度将从城镇职工向全体城镇居民延伸,从单一保障向多种保障延伸。到2010年,预计将有2.4亿城镇非从业人员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这样一来,我国将逐步建立一个环状的、基本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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