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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还需多方努力
“跨国研发发展战略是指制药企业研发价值链环节跨国转移的战略。”有专家表示,制药企业实现研发价值链环节跨国转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跨国直接投资与引入风险投资相结合。跨国直接投资(FDI)是指投资者在东道国新设企业。我国制药企业开展跨国直接投资应与吸收风险投资相结合,进行海外融资,即在合适的地点把企业新药研发活动与风险投资有效结合起来,借助国际风险资本推动新药研发由仿制向创制转变。另外一种方式是运用杠杆收购的方式实现跨国并购。我国制药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收购发达国家的制药企业和生物技术企业,借此获取国外先进、稀缺的新药研制技术资源。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措施,这一政策也限制了国内企业向国际市场扩张的步伐。制药企业需要良好的融资环境,但是我国制药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融资渠道不畅,一些具有良好国际市场发展前景的新药往往半途夭折。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日前举办的“2007国际投资论坛”上指出,国内金融业对企业“走出去”支持不足,尚不能适应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形势。他认为,应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金融机构设立和发展境外机构,积极探索采取并购方式参股境外金融机构的新方法,为企业向外扩张发展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
据介绍,央行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出台了四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的作用,积极发展外汇市场的作用,加快市场产品开发,方便“走出去”的企业规避汇率、利率等风险。二是在金融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将进一步取消在外汇资金来源审核、购汇审核、利润汇回等方面存在的不必要的限制;允许企业使用自有外汇或通过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投资。 三是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四是充分利用区域性金融平台,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医药企业的大举‘外出’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需要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还需要国家科研体制的彻底改革。跨国研发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可能,而且通过多年的新药跟踪仿制,我国制药企业在化学药品的生产价值链环节具有了比较优势,这也为我国医药企业实现跨国发展提供了可能。”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