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曹慧娟 刘伟德 景晶报道)一枚皮制骨螺钉,从11.5元到260元;一枚空心钛钉,从23元到1800元,其中的差价令人震惊。这两样东西都是骨科手术中最常见的器械。
通过一名患者的实名举报线索,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检察院成功查处了县医院原骨科副主任张步江、原院长张栓系列医疗腐败案件。8月下旬,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起系列案件的背后,反映出现行医药购销体制的种种弊端,医疗领域打击商业贿赂任重道远。
医药器械弹指间身价倍增
2006年4月,一封控告信摆到昌吉州检察院检察长的办公桌上。信中写道:
“我是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一名高中生,2006年2月,我患病住进奇台县医院。经检查,主治医生建议在我体内植入一副胸腰椎前路内固定器。
3月6日,躺在手术台上的我听得真真切切,骨科副主任张步江开始把胸腰椎前路内固定器定价为8000元,转瞬间又提高到14000元,眨眼工夫器械供货商喊出16000元的价格。张步江最后一锤定音,以17283元成交,医疗器械就这样弹指间身价倍增!
我知道,张步江在奇台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万般无奈下将控告材料直接寄到昌吉州检察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网恢恢是否真的能疏而不漏?我拭目以待。”
很快,此案被批转至奇台县检察院查办。
制定用药范围牟取高额回扣
据奇台县医院骨科医护人员透露,住院病人的药品、医用耗材,都由张步江说了算。2005年底,张步江给骨科制定了一个用药范围,并列出药品清单发给每位医生。相同疗效的药品,他要求医生开价格昂贵的,如果有医生不按他圈定的范围开药,张步江就擅自修改他人医嘱。
“作为一名医生,不为患者的承受力着想,其原因在于医药代表能给他高额回扣和好处。”奇台县检察院检察长袁向东一针见血地指出。
2003年7月,乌鲁木齐市某医疗器械公司开始向奇台县医院提供骨科医疗器械。两个月后,张步江向公司经理昝某提出要一辆小轿车。两人商定,以昝某的名义按揭一辆价值14.5万元的丰田威驰小轿车,昝某首付45000元,交纳车辆附加购置税12393元。手续办好后,昝某电话通知张步江将车开走,每月的按揭车款由昝某交纳。
百万巨款转存亲戚朋友名下
在掌握了一定证据后,2006年6月27日,张步江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经调查,除收受某医疗器械公司的汽车外,张步江还收受巨额药品回扣。奇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远赴安徽亳州和太和,找到两名给张步江高额回扣的医药经销商,获取了扎实的证据。
然而,从银行到张步江的居所、单位,都没有找到受贿款。张步江收受的巨额贿赂到哪里去了?
这时,检察长袁向东把奇台县各家银行和信用社的领导请到检察院,通报了张步江受贿的情况,请他们配合、支持侦查工作。第二天,有信用社领导提供线索,张步江曾在该信用社存过100多万元,几天前分别转存到其亲戚、朋友名下。检察机关调查确认,张步江在奇台县医院工作以来,除去合法收入外,受贿20万元,另有83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买通看守所民警实施串供
就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步江一案期间,袁向东接到一个证人的电话:“张步江多次给我打电话,要我改变向检察院提供的证词。”
经检察机关秘密侦查,管教干部张某浮出水面。原来,张步江涉嫌受贿被逮捕后,羁押在阜康市公安局看守所。张步江的亲属以帮助开药店为名,收买了看守所管教干部张某,张某利用值班的便利,多次把张步江从监号提出来,用自己的手机或看守所的电话,让张步江先后10余次与其亲属及关键证人通电话,要求证人改变曾给自己行贿的证词。同时,张某还帮助张步江传递串供的书信。
目前,张某已被立案侦查。
2007年1月23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张步江有期徒刑11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12年。张步江提出上诉,4月28日,昌吉州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顺藤摸瓜牵出贪心院长
在查办张步江一案中,有多名医药代表交待,在向张步江行贿的同时,还多次给时任县医院院长兼骨科主任张栓送过钱。张栓进入检察机关的视线。
2006年8月4日,张栓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
据张栓交待,2006年5月的一天,他害怕收受贿赂的事被查出来,便开着单位的小轿车到乌市,把装有40万元现金的箱子交由亲戚保管。案发后,奇台县检察院从张栓亲戚家起获赃款40万元。
后经检察机关查实,2002年10月,安徽省界首市医药公司业务员昝某和张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找到张栓,请其帮忙借款100万元。张栓提出要15万元的利息,昝、张二人表示同意。张栓安排昝、张二人打借条从医院提取公款100万元,当日下午15万元现金就送到了张栓手里。同年11月,张栓用县医院欠昝、张二人的药品款顶账60万元,后又以昝、张二人的身份打入现金40万元,将该笔借款冲抵。
2004年7月,奇台县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周某为感谢张栓在该公司承建县医院工程过程中给予的照顾,安排出纳往张栓银行卡上打入10万元,张将该款占为己有。
2004年初,安徽省涡阳县药业发展总公司业务员张某为推销药品和顺利结账,提出给张栓药品款金额8%的回扣,张栓表示同意。2004年4月至2006年1月,张某给奇台县医院供应药品共结回药品款311万元。事后,张某给付张栓回扣17.5万元,张栓均占为己有。
2007年2月7日,玛纳斯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栓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15万元,收受他人财物27.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将单位110万元公款借与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张栓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7月27日,昌吉州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巨额差价暴露行业秘密
奇台县医院现任领导告诉记者,一段时期以来,奇台县医用器材价格虚高,是患者反映最集中的焦点问题。2006年6月查案前和查案后相比较,县医院医用器材价格总体下降了50%以上。如前述的一枚皮制骨螺钉,以前卖260元,目前仅11.5元;以前一枚卖1800元的空心钛钉,目前23元,差价达1777元。
袁向东分析说,药品回扣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吃药品回扣最多的,往往是医院技术好的医生,或是工作量大的业务骨干。一旦吃回扣的问题暴露了,不处理群众有意见,动真格处理了,就有可能把医院的业务尖子清除光。在张步江、张栓落网后,奇台县医院先后有11名“白衣天使”主动投案自首,这些收受贿赂的医生大都是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尖子。
医药领域管理亟待规范
在查办这起系列医疗腐败案之后,检察院向奇台县委、县政府、人大递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指出该县医疗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医疗队伍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室管理责任不清,党风廉政责任制不落实;医疗单位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缺失,没有建立院务公开、医疗信息公开、药品、器械招投标公开等机制;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各医疗单位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等。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王磊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除了加强医疗单位医风医德教育,加大医药购销领域腐败惩处力度以外,应加大对药品买方的严管,加强对医疗机构进药渠道的监管,引导他们从区内有规模、有信誉、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同时,应当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督管理,由医院和医药器械生产企业直接接洽,避免中间环节人为提高价格,增加患者治疗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