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业界翘首等待5年之久的制药工业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终于有了重大进展。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监总局近日公开征求各界对《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下称《意见稿》)。此为国家首次发布制药工业污水排放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此系列标准共分6大类,分别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和混装制剂类。
环保总局和质监总局同时提出,希望各相关企业在11月2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提交上去。
标准更严
在提到标准制定的必要性时,国家环保总局和质监总局如是描述:制药工业是国家环保规划要重点治理的12 个行业之一,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而污水排放量占2%。发酵类制药工业的生产特点是生产品种多,生产工序多,使用原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材料利用率低。一般一种原料药往往有几步甚至10 余步反应,使用原材料数种或10 余种,甚至高达30~40 种,原料总耗有的达10kg/kg 产品以上,高的超过200kg/kg 产品。从而产生的“三废”量大,废物成分复杂,污染危害严重。其废水通常具有组成复杂,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COD(化学需氧量)和BOD(生物需氧量)值高,NH3-N(氨氮)浓度高,色度深,毒性大,SS(悬浮物)浓度高等特征。
而此前专门针对医药行业的标准一直处于真空状态。最早的关于制药行业的标准是在2002 年1 月9 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药原料药生产废水BOD5的排放标准,按1998 年以前建设的企业和1998 年以后建设的企业,参照味精、酒精行业的排放标准执行。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部分原料药厂执行的都是之前环保总局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而此次专门针对医药行业的标准则严格得多。如COD排放标准,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其限值为300,《意见稿》则提高到150。
而且,《意见稿》标准甚至部分高于美国标准。如发酵类企业的COD、BOD、SS和总氰化物排放标准值均严于美国标准,而NH3-N值介于美国标准日最大值和月均值之间。
或有企业淘汰
《意见稿》对制定这一标准的目的做了非常清晰的表述:为实现国家制药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良好的市场秩序,依靠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关闭和淘汰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及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扶植和支持符合GMP 要求、优质、高效、环保和生产技术先进的制药企业的发展,增强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这就需要有一部适合制药行业特点、控制指标更为明确、更具有操作性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估计,2010年新标准如能真正实施,将使我国发酵类制药企业部分代表性药物在产量不变及产量增加20%的情况下,COD的排放量将由2005年的157177吨降至2010年的26209吨及31451吨,削减量分别为83%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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