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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CRO不是救命稻草
随着CRO概念的兴起与CRO产业在国内的迅速发展,很多企业和专家开始憧憬:中国制药企业借CRO之力研发新药通向国际。制药企业尤其是跨国药企将部分研发业务外包给专业的CRO公司,这确实是医药行业研发的一个国际趋势。只是医药行业发展到全球化的今天,国内的企业很难依靠跨国公司这种简单外包的模式实现研发创新的转变。
一个根本的原因在于跨国公司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对于新药研发的投入根本是我国制药企业所不能比的。他们仅仅是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对于新药的知识产权控制非常严密,而且有完善的管理和控制CRO的体系,CRO在于他们的环节中更多的是一个高效、低成本的可以随时借用的外部资源。对于国内的企业来说,很少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研发体系,又没有那么多的投入,如果将这些业务外包出去了,那对于企业来说无异于又回到了原来的老路上去了,又回到了尴尬的“研发——转让”模式,只不过这一次的“研发”的角色换成了CRO。
此外,现在还有专家认为,采用这种国际最新流行的研发外包的模式可以彻底消除新药开发所带来的风险,因为企业可以由管理和激励研究个人的方法转化为控制CRO企业法人的操作模式,因而就将新药开发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了具有法人资质的研究机构或组织。尽管CRO是技术服务企业,具有技术,经验和效率等行业特点,但并不意味着是CRO能够独立并且愿意承担全部风险。退一步说,即使承担风险也就意味着成本的提升,既想提升研发创新的能力,又想降低新药研发的成本缩短新药上市的时间,而且本身研发投入还比较少,还想转移新药开发的风险,这有可能吗?
共担风险和收益通过战略合作开拓新路径
医药研发创新的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这三高让制药企业或者CRO来单独面对是非常困难的,国内的制药企业不适合采取跨国药企的研发模式:独立承担高投入、独自享受高回报。
目前对于国内的医药企业来说,既可以走企业独立研发的道路,发展起来后再走全球研发的模式,这是路径1,也是欧美的企业以前走过的路径,但是现在国内的企业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实力,客观环境也不大适合走这一条道路。路径2是借力CRO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实现全球研发,这条途径看起来很好,但是跨度太大了,不论从管理、资金还是研发经验上面来看,国内很少企业能够沿着这条路径走下去。
们认为合适的道路是3,目前可选择的模式就是让渡一定收益,与CRO形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新型战略合作研发关系。制药企业可以通过与CRO合作提升自己的研发实力,而CRO可以分享新药上市后的收益,可以继续朝新药研发的道路上前进。通过战略合作既可以将风险进行分化,还可以降低一部分原来各自为战时所产生的系统风险。
目前,已经有少部分跨国药企开始与CRO进行战略合作式的研发,共享收益与风险。国内企业如果要选择路径3还必须完善对CRO的评价机制,选择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获得高效和高质量服务的保证,也是新型战略合作研发模式能够有效运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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