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获悉,四川省物价局向省卫生厅发出了《关于部分抗肿瘤药品上网临时零售价的批复》,对在我省范围内销售的12种抗肿瘤药品上网临时最高零售价进行了核定。
该批复称,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抗肿瘤药品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一律不得超过75元”的作价规定抗肿瘤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