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上书写统一的化学药品名,而不是药厂自定的商品名。5月1日起,江城各家医院将实行处方新规。记者昨日获悉,过渡期的处方将实行“双轨制”:既有化学名,又有商品名。
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制定了许多新规:处方上必须有病名诊断,这将杜绝患者拿了药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病的尴尬;为避免“大处方”问题,每张处方开药不得超过7天,药品不准超过5种;为了明确用法,医生不得写含糊的“遵医嘱”或“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针对群众最关心的处方药品名问题,武大中南医院医政处处长谭金海介绍,一种药品的化学名,对应着数十上百种药品,处方上单写化学名会导致药剂师和患者无所适从。他说,该院将提前一周实行处方新规,在过渡期,处方药品名将实行“双轨制”,在化学名后的括号内标示商品名,以免出现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