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价药品市场萎缩 1、有药品升级换代的正常因素; 2、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生产和使用积极性不高; 3、供求信息不对称。 结果: 廉价药的利润空间是有的,但由于缺乏促销空间,在现行的体制下,市场机制失灵,在城市市场出现高价药驱逐低价药的现象。 一些药品出厂价奇低 1、企业转移经营风险、采用底价包销模式的需要; 2、成本要素价格不同,不同的企业的产品成本差异较大; 3、部分企业未按国家规定标准生产,未落实环保、员工福利等政策,不合理地压缩成本; 4、削减研发投入。 结果: 无论是底价包销还是其他原因,一些企业过低的出厂价格并不是正常的,没有真正反映药品生产的完全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药品经营领域的混乱状况。 盯住表象不能解决问题 目前的体制和机制下,药品零售价格难以降低; 生产企业盈利下降,生产企业处于药品购销中的弱势地位,一端要承担降价的大部分损失,另一端要承受上游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的压力,承受的降价能力较弱。 政府管理价格范围有限,容易产生不合理的替代。政府定价药品主要是医疗目录内的品种,占所有药品的20%左右。其他大量的处方药价格有市场调节。这部分品种价格偏高,价格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药品降价的效果。 单纯降低药品价格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现在是药品价格降低了,但患者的费用仍然上升,而且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较高。 宏观因素: 1、“以药养医”的医疗卫生体制; 2、药品生产经营的行业规划; 3、医疗保险制度; 4、 药品集中采购模式。 微观因素: 1、企业采取的各种营销模式; 2、原辅料和能源等价格水平的变化; 3、企业的研发投入不均等。 结果: 政府调整价格的实质意义是:在现行的体制和机制下,平衡各方的利益,调整利益分配格局。药品价格本身是表象,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手段。价格水平最终走势是由背后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决定的。通过药品价格表现出来的各种问题,最终都需要从理顺体制和机制入手来解决。 未来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思路 药品定价方法改革的基本原则:结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坚持四个“有利于”:有利于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有利于鼓励自主创新,抑制重复建设;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制定价格;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今后,药品价格管理方式改革的走向是: ——实行专利药品、非专利药品分类管理,完善分类标准; ——行流通差价率控制,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根据创新程度,实行有差别的费用率、利润率控制; ——对严重供过于求的仿制药品实行抑制性价格政策; ——对廉价药品,主要是日服用费用较低的必须药品,在价格上给予鼓励,促进廉价药品供应和使用; ——改革价格调整政策,增加政策调整的可预见性。 ——继续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到位,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的原则调整; ——对一些特殊管理的药品重新核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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