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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身份证”将在“十一五”期间逐步推广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卫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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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机构改革后的首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今后,我国生产销售的每一个药品都会有一个电子身份证。

今年首批进入电子目录的品种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这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也就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对于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上市重点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颜江瑛说,十一五期间,相关药品将逐步纳入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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