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以药养医”一直被看作是药价虚高、患者负担不断加重的根源。也正因如此,医药分开被看作是医疗改革的大趋势之一。
然而,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尽管改革呼声很高,但只要政府不能承担医疗保障的责任,这样的呼吁就注定只是镜中花、水中月。这些年来,医药分开的探索正是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上进行的。
以广受瞩目的“药房托管”来说,自从南京试点药房托管模式以来。因为被看作是医药分开的有益探索,一直颇受媒体关注。近日,奇锐刚好看到云南即将实行“药房托管”试点的新闻,依云南省卫生厅的说法:医院门诊药房托管的核心是“两权分立”,即药房所有权仍然归医院,但经营权包括药品的采购、保管、调剂等等,都交给企业管理。看到这里,奇锐奇怪:既然所有权还是医院的,那么“药房托管”怎么会是医药分开呢?难道医院药房是免费托管?
再看利益分配机制:“医院虽然少了10%的加价利润,但仍可以从受托企业利润中提成”,原来实行药房托管后,医院不再坐地收钱,而是用利润分成的方式,取代了加价利润。
有这样一则笑话:水浒的好汉们因屡屡抢劫广受舆论谴责,他们注册了水浒开发有限公司,并托管给第三方,从此,凡是路过水浒者一律由第三方抽取50%的过路费。从此,水浒好汉因为自己不再亲自动手,且有了过路费的合法名头,被树立为“强盗从良”的模范。
所谓药房托管,药房所有权不变,医院一样赚钱,那医药分开的意义何在?如果这样的“改革”都算是医药分开,那么,这与水浒好汉的“强盗从良”又有何区别?
从营销上分析,水浒好汉们引入第三方托管以后,并没有降低过路商人的成本,反而会因为要支付给第三方托管费而增加成本。以此类推,医院既然还要靠卖药品来维生,那么,不管药房是托管还是自管,药是自己卖还是别人卖,其核心问题并没有改变。不但实质未变,恐怕还会因为第三方的介入而加重患者的负担。按照云南省卫生厅的设想,药房托管后,医院可以采取招标的形式,来决定合作伙伴,获得卖药利润分成。奇锐斗胆设想,总不会出价低者中标,所以,最终医院从药房获得的利润可能更高,而托管者同样需要利润,那怎么办?只能从患者和制药企业身上获得。
“药房托管”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吗?患者真的得到了费用下降的好处吗?上游企业满意吗?这都是需要有关方面考虑的问题。
另一方面,在医疗改革的子课题中,像“医药分开”这种几乎毫无争议的改革方向少之又少。十七大上,政府将医药分开上升到施政的高度。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因为希望医药分开而误以为有关利益方的“托管”就是“医药分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