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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生产商重复授权问题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众医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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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商:

根据《关于办理2008年度药品阳光采购项目数字证书及旧证书续期的通知》(2008年3月21日)及《关于生产商参加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活动有关申报材料准备的通知》(2008年3月21日)的相关规定,同一个人不能被多个生产商重复指定为被授权人或普通代办人。在为生产商绑定数字证书的过程中,发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存在以下几种问题:一、同一个人被某生产商指定为被授权人,同时又被其他生产商指定为普通代办人;二、同一个人被不同生产商同时指定为被授权人;三、同一个人被不同生产商同时指定为普通代办人。为不影响企业产品网上报名工作,请上述几种情况的生产商于4月26日前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进行澄清,详细操作流程请参阅“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内容。

产品网上报名工作将于4月28日截止,请有关企业抓紧时间澄清重复授权问题,以免影响本企业的产品网上报名工作。

联系电话:87300315,87300270

办事指南.rar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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