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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招办〔2008〕22号关于企业药品新增补挂网的有关问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众医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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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申报企业:

为更好为企业服务,满足企业药品新增补挂网的需求。经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决定,放开企业递交资料的时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网上开放企业申报程序,企业可在网上随时申报;申报完后,递交必要的纸质证明文件。

二、药品企业监管部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对企业新申报的药品分批进行资质审核、限价计算和上报物价等工作。

三、审核资料的开始时间,为每一批新增补挂网的截止时间。开始审核资料后申报并递交了资料的药品归为下一批次增补药品。

四、要求企业递交自审合格的纸质证明文件,接收人员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是审核资料是否齐全),齐全者方可递交。对资质审核不合格的药品,在网上公布不合格的原因,待企业补充有关材料后,放在下批次限价挂网,即每个新申报药品给一次补充资料的机会;企业补充的材料仍然不合格的药品,不再补充资料,待确实合格后再重新网上申报并交纳相关费用。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企业网上申报后,递交资料时同时交纳信息服务费。

六、有关挂网资料的要求按照《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阳光采购二OO八年第一次增补上网药品的公告》准备。

二○○八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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