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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次药品备案采购目录中不列入备案采购范围的部分品种转配送、自行采购、增加包装等办理程序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全国药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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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供应商、配送商:

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首次药品备案采购目录已经公示,对目录中不列入备案采购范围的部分品种,各相关单位请根据以下情况重新提出申请。

1、对已成交的品种,因更改配送企业而要求备案的,请相关单位按《关于2007-200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品种转配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桂药招办[2008]10号)中相关规定办理转配送手续。

2、属于自行采购目录的品种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请相关生产企业按本网2008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2007-2008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办理增补手续。

3、医疗机构确实需要使用已经成交的品种规格下其它包装的,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请相关单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卫规财[2008]54号)中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增加包装手续。

4、除上述情况外,其余不列入备案采购范围品种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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