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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询价--关于配送商报名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众医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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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企业:

根据《2008年金华市医疗机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集中询价采购》文件,现开始接受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报名。
采购文件有关要求摘录如下:

1、采购方欢迎省内有实力的经营企业报名成为本次集中询价采购的配送商,配送商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
(2)本地经营企业应在询价采购开始前两年内,与采购方医疗机构中至少1家已存在业务关系(原则上以网上交易为准);
(3)其他地区的经营企业应在询价采购开始前两年内,与采购方医疗机构中至少3家已有过配送业务。(原则上以网上交易为准);
(4)商业信誉良好,参加集中询价采购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出具《配送商服务承诺书》并真实填写《配送商报名及信息登记表》的有关内容;

2、省内供应商如需自行配送,应提供有关配送能力的说明,并完成配送商报名程序;省外生产企业供应商自行配送的还应出具允许异地设立仓储的有关证明。

3、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7月7日17:00。

报名地点:
1、地址: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7楼项目部
邮编:310012传真:0571-56358061
电话:0571-5635806456358091
2、地址:金华市解放西路233号晟元大楼三楼(原一建大厦)
邮编:321000传真:0579-82368320
电话:0579-82368313

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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