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抽检信息,共计2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图片来源:安徽药监局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滁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硫唑嘌呤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溶出度。
(二)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人参健脾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重量差异。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安徽药监局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