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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了!这家药店“非法行医”罚款51105元...

来源:药通九洲-今日药房作者:未知时间:2020-12-10

近日,青阳县卫健委公开了一起非法行医案,罚没款51105元。这也是青阳县开出的首张打击非法行医的“罚单”。

据公开内容显示,6月3日,该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检查城区某药房时,发现该药房内设置了中医诊疗场所并正在开展诊疗活动


经查,该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擅自设置诊疗场所并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的规定,涉嫌非法行医,卫生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后实施了行政处罚。


目前,该案已办结,罚没款51105元(含没收违法所得)已完全履行到位。


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实施以来,该县开出的首张打击非法行医的“罚单”,处罚金额大,提高了非法行医的违法成本,对无证行医机构和人员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青阳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维护该县医疗市场秩序稳定。


对于药店来说,在合规化经营愈加重要、各项检查频繁、各项监管日益严厉、各项处罚加重的今天,违规成本加重,能避过的雷区千万不要踩。而违规开展诊疗行为被查的后果非常严重,上述案件值得药店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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