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庆完成第一批25种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安庆市123家公立医院,参与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采购和使用,第一批结余留用资金共1000余万元,其中市区结余留用奖励资金572.6万元。
一是细化方案,明确指标 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是对规范使用国家集采药品的定点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结余留用的激励机制。安庆及时出台《安庆市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暂行办法》,明确实施范围、结余留用比例、责任科室、细化8项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二是严格考核,精准核算 通过自查自评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在安庆市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考核组重点围绕约定量完成情况、回款率、费用增长率、线下采购占比、非中选药品采购量占比等指标进行,严格运用考核结果,计算核定结余留用金额。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落实 及时召开安庆市结余留用政策解读培训和现场答疑会,统一安庆市结余留用测算工作流程、资金计算办法、项目指标等,规范指导各县(市)定点医院结余留用测算工作。 四是及时结算,规范资金使用 安庆市区已于5月底完成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工作,该项支出列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科目,同时明确结余留用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定点医院人员绩效,激励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1 此次拨付的是安庆市第一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第二批、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会继续执行“结余留用”政策配套。结余留用政策是通过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集采降价药品,有效降低参保群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力推动三医联动的系统集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