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台《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政策包括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等5个方面。
《通知》指出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探索开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
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收治病种结算。在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按人头付费机制中,支持并引导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保中医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与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其为参保人员提供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中医复诊服务并开具处方发生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其中个人负担的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在重大疫情中,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等,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按照国家及《安徽省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相关规定,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