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药秘〔2020〕383号)要求,拟成立安徽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专家委员会,现将专家委员会委员拟定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8月 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技术中心,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组织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组织公章;个人反馈的,请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7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药剂科(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