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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关于调整安徽省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90号)有关要求,结合池州实际,遴选确定了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2021年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附件1.池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2021年版)2.池州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2021年版)公布网址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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