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各乡镇、街道(高新区)医保办:
为严格落实《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和市医保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1年8月2日-5日,区医保局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再宣传、再督导。
一、督导检查情况
目前多数定点医药机构能够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控意识明显增强。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有:
1.严秀口腔诊所:未对进店人员测体温、核验安康码,消毒记录不全;违反《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四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名称变更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变更申请。
2.张宏磊中西医结合诊所:未落实测体温,未设置及核验安康码,消毒记录不全等。
3.吴雪口腔诊所:未严格落实进店戴口罩、消毒记录不全等。
4.亳州市光明药业有限公司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现场检查未见到疫情防控值班人员,未实行测体温、登记,未核验安康码、行程码,对购买退热、咳嗽、抗生素、抗病毒未实名上传且现场询问店员不会操作。
5.新稀特大药房: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完全执行进店人员测体温、查验安康码、未完整如实上传购药人信息等。
6.蒋艺大药房:未悬挂医保定点标牌,未对进店人员核验安康码、未按要求对购药人信息实名登记和上传我家亳州App。
7.安徽佳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河店:未悬挂医保定点标牌,执业药师不在岗,未对进店人员测体温、核验安康码等。
另有少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安康码或行程码打印不清晰、不醒目,定点标牌悬挂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已当场责令整改。
二、处理意见
根据《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和市医保局《关于加强定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的通知》等文件,经研究,自8月5日起对上述问题突出的7家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医保结算,根据整改及核查情况再作下步处理。整改情况及时报区医保局。
三、工作要求
各连锁药店总部要特别关注防控意识薄弱的集镇门店,要加大指导力度,实行逐个地毯式排查,把防控要求传达培训到每个门店、每名员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其他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要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区医保局《关于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诊所等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等文件,逐项认真对照落实。
亳州市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