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切实减轻患者负担,芜湖市医保局多措并举,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今年1-5月,共计采购国家谈判药4906.7万元,省抗癌谈判药167余万元,省谈常用药890万元。
突出重点,推动政策落实。严格按照国家、省谈判价格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对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费用单列核算、优先结算,同时简化财务支付流程,要求按合同约定及时回款,确保有药可用和优先使用。明确谈判药品使用不纳入卫生健康部门“药占比”、医疗保障部门次均“三费”考核范围,减少医院用药考核影响,切实保障患病群众合理用药。
疏通堵点,拓展供应渠道。打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供应保障渠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家谈判药医保协议药房,谈判药品可以按照国家、省谈判价格在定点药房销售,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国家、省最新谈判结果及时更新谈判协议药房药品目录,将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以及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药品数量达221种。今年1-5月,参保人员累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924人次,共发生药品费用631万元,均为去年同期的5倍以上,有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可及性。
关注热点,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传谈判药政策,药品降价惠民成效获得安徽新闻联播报道,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召开“药价惠民”新闻发布会,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宣传解读谈判药惠民政策和相关举措;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医保政策“五进”活动,深入街道乡村“面对面”宣传政策,共计发放医保知识手册和医保日历10万余份,让医保惠民政策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