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芜医保〔2021〕7号)文件精神,芜湖市医保局启动了对市公立医院国家第一批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资金的测算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将结余资金的不超过50%的部分返还各相关公立医院。据测算,此次返还给市公立医院的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共计1008.32万元,其中集采药品使用最多的医疗机构可返还医保资金达378.30万元。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在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测算和拨付工作。
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使用国家集采药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医务人员更加合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